关于征集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土力学及岩土工程分会桩基础专业学组(委员会) 第七届委员会委员的函

 

 

各有关单位:

    根据2022年2月22日发布的《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规定,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土力学及岩土工程分会桩基专业学组(委员会)第六届委员会拟于2023年6月进行换届工作,桩基专业学组(委员会)依托单位是建研地基基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(原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基基础研究所),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七届学组(委员会)的委员。

 

    一、征集范围及方式

    征集范围: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工程建设领域与桩基工程相关的科研院所、设计单位、高等院校、企事业单位的专业人士。

 

    二、委员、常务委员、副主任委员、主任委员、秘书长资格条件

    (一)加入本专业学组(委员会)须符合下列条件:

    1.热心和积极支持学组(委员会)工作,遵纪守法、认真负责、客观公正;

    2.熟悉国内外桩基工程领域的发展趋势及研究成果,具备参加相关工程建设的调研、分析和评价能力;

    3.具有高级工程师、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,且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5年,具有较高的学术或技术水平;

    4.年龄一般不超过70岁,加入时不超过65岁,能够承担和完成委托的相关工作。

    (二)主任委员、副主任委员及秘书长人选要求

    专业学组(委员会)设主任委员会,包括主任委员一名、副主任委员若干名、秘书长一名,其人选应是学术上有成绩,学风正派,并热心参加本委员会工作的桩基工程技术人员,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。

    主任委员及副主任委员由第六届主任委员提名,并报请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土力学及岩土工程分会批准产生。秘书长为专职,由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讨论决定。主任委员及副主任委员须具有下列条件:

    1.具有正高级工程师、教授或研究员等职称,并在本学科专业做出突出成绩者;

    2.在桩基工程界有较大影响的专家。

    (三)常务委员会及委员要求
    本专业学组(委员会)设常务委员会。常务委员由主任委员会推荐、选举产生,对专业学组(委员会)负责(常务委员人数不超过委员人数的1/3)。常务委员须具有下列条件:

    1.一般应具有正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;

    2.在桩基工程领域做出突出成绩者。

    主任委员、副主任委员及常务委员任期五年,当选时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。

 

    三、申报程序及要求

    1.专业委员候选人须填写《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土力学及岩土工程分会桩基础专业学组(委员会)委员推荐表》(见附件1),并经推荐单位审核、盖章同意;

    2填写推荐表word格式文档,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并盖章,然后将推荐表扫描生成PDF格式电子文档,5月15日前发送至联系邮箱zjgchy12@163.com,邮件主题请注明:桩基础专业学组(委员会)委员推荐表-单位-姓名。

    3.学组(专委会)将根据有关规定,对委员候选人资料审核后并上报协会。

 

    秘书处联系人:沙安, 电话:010-64518246 13701097952

 

 

附件:1.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土力学及岩土工程分会桩基础专业学组(委员会)委员推荐表

      2.桩基础专业委员会换届通知

 

 

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土力学及岩土工程分会

桩基础专业学组(委员会)

(代章)

2023410      

 

 

抄报: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土力学及岩土工程分会

            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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